根据《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绍政办发〔2016〕64号)及《绍兴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、辅导员、其他专技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实施办法》(绍学院党办〔2021〕24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单位
绍兴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,硕士学位授予单位。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。
二、应聘人员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;
(二)中国共产党党员(含预备党员),入党时间须在2025年4月18日前;
(三)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,并取得博士学位,专业不限。国(境)内毕业的要求在2025年4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、学位证书(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);国(境)外毕业的要求在2025年4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;
(四)年龄35周岁及以下(1989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);
(五)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招聘计划
岗位名称 | 招聘人数 | 性别 | 其他要求 |
辅导员岗位1 | 2 | 男 | 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|
辅导员岗位2 | 2 | 女 |